航海学院积极做好船员培训资质验收法规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17 浏览次数:

航海学院积极做好船员培训资质验收法规

宣贯工作

 

327日下午,航海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船员培训资质验收法规宣贯会。

近期,交通运输部下发了经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新规则 ,对船员培训现场核验对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我校船员培训资质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本次参会范围涵盖了证书申办员、设备管理员、教学管理人员和自有教师。

会议分集中宣讲、分组研讨和工作部署三个阶段进行,内容涵盖了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及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济南海事局深化船员管理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的宣讲和研讨,以及对2016年航海学院履约过渡期海船船员培训统一部署。

此次宣贯会的召开,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航海教育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对进一步规范我校在船员培训资质验收师资、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准备工作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我校必须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在201687日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