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工作
截至5月7日,航海学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阶段性任务,经历了专业调研、教研室起草、专家和教务处参与评审等三个阶段。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二是调研务实、针对性强;三是渐趋合理、航海类专业教育特点突出。
2月底,航海学院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滨州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工作中的地位,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鉴于航海类专业教育内容必须与国际已经成熟的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相符的现实,教研室主任带领骨干教师将专业调研的重点放在了相关院校和本校师生身上,学生管理人员也积极参与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在进一步探索提升航海类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系统化上有了新的突破;教务处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了方案评审,从格式要求到体现航海类专业教育特点均提出了既高屋建瓴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几轮的修改,初步形成的人才培养方案紧贴“11规则”要求,安排上更趋合理。待学校评审后将进行最后一轮修改。 |